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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4年度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案

来源: 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 2024-04-08 14:00     浏览次数:0次   字体:[]

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意见》《贵州省招投标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工作通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3年度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贵阳贵安优化营商环境招标投标专项领域实施方案》《贵阳市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制定2024年贵阳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事项清单和计划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为加强贵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事中事后监督,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打击招投标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分别于2024年6月和10月对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

一、检查范围

市、区两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招投标监督机构行政监督权限范围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二、检查内容

(一)执行项目招标方案情况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是否按照审批、核准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开展招标。是否存在违法发包、规避招标、肢解招标等问题。

(二)中标人的确定情况

招标人是否依法确定中标人,是否依法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是否将中标结果告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三)合同签订和履约情况

招标人和中标人是否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是否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是否存在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是否存在违法转包、分包情况。

(四)履约担保情况

招标人和中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工程款支付担保和履约保证金情况,是否存在限定只能以现金形式提交履约担保情况。

(五)招标文件合法性情况

招标文件的编制是否存在限制排斥投标人或者潜在投标人情况,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显失公平的内容。

(六)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招标人是否在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七)项目负责人履职及变更情况

现场履职的项目负责人姓名、证书是否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合同主要条款中内容一致,如有变更,是否履行相关手续。

(八)招标代理服务行为情况

招标代理机构代理行为是否规范,是否执行招标代理服务标准规范,是否背离职业道德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是否及时向招标人提交全套招标档案资料。

(九)招投标档案资料收集情况

检查招投标档案资料收集是否完整、规范。

三、检查方式与时间

(一)项目自查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严格按照检查内容要求对2023年10月1日-2024年10月31日期间项目完成自查,备齐招投标档案等相关资料,为“双随机”抽查作好准备。

(二)招投标监督部门抽查(2024年6月、2024年10月分两次安排)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处及各区(市、县、开发区)住建局招标投标监督机构按照工作安排,结合各自招投标监督工作实际,分别对监督权限范围内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进行抽查。

(三)抽查方式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处及各区(市、县、开发区)住建局招标投标监督机构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系统随机抽取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在各自监督权限范围内进行招标登记、开展招投标活动并办理中标通知书的项目,抽取项目比例不少于10%。抽查方式为现场核查或书面报送资料方式。

四、检查结果处理

(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处及各区(市、县、开发区)住建局招标投标监督机构检查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对检查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各区(市、县、开发区)住建局招标投标监督机构需将检查结果及相关资料上报市住建局招标投标管理处,由市住建局招标投标管理处收集汇总,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

(二)通过本次检查,市、区级住建部门招标投标监督机构须对各自监督权限范围内受检项目招投标活动中的不规范行为予以纠正。对存在违反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规章的违法行为,应移交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受检项目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要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要求,积极配合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开展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要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及时提供相关资料,不得弄虚作假,规避检查。

(二)落实行政监督责任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监督检查人员要严格执行招投标相关法规制度,熟悉检查范围和内容,不得故意刁难,不得随意扩大检查范围和内容,不得随意提高检查标准。

附件:2024年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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