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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 筑府办函〔2026〕30号 | 发布机构: | |
| 成文时间: | 2026-08-05 | 发布时间: | 2026-08-24 16:53 |
| 文件有效性: | 是 |
筑府办函〔2026〕30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市管企业:
为切实加强中心城区历史建筑保护管理,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研究,确定贵州广播电视台旧址文艺部办公楼等20处建筑为贵阳市中心城区第三批历史建筑,现予以公布。
云岩区、南明区政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等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强化中心城区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合力做好历史建筑保护工作。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6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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