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文 号: 筑建通〔2025〕117号 发布机构:
成文时间: 2025-07-17 发布时间: 2025-07-21 09:40
文件有效性:

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延长《进一步促进贵阳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施行有效期的通知筑建通〔2025〕117号(已失效))

来源: 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 2025-07-21 09:40     浏览次数:0次   字体:[]

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6部门关于

印发延长《进一步促进贵阳市房地产

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

施行有效期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市管企业: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对《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贵阳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筑建通〔2024〕171号)文件,施行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10月17日。涉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国家最新政策执行。

附件:《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贵阳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筑建通〔2024〕171号)



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贵阳市财政局

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贵阳市商务局

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贵阳市教育局

2025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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