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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十二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巡察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

来源: 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 2026-07-31 10:51     浏览次数:0次   字体:[]

根据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6年7月29日上午,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市委第二巡察组组长舒建军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委书记刘宁进行见面沟通,传达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有关精神,通报本轮巡察任务、工作安排和工作要求等。会上,市委第二巡察组副组长姜萍传达全市巡察工作会议暨十一届市委第十二轮巡察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副组长杨茂荫宣读巡察工作通知,组长舒建军作动员讲话,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委书记刘宁主持会议并代表局党委作表态发言。

市委第二巡察组副组长杨茂荫、姜萍及其他成员,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领导刘宁、牛方昇、陆跃昆、季子峰、黄用治出席会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其他在职副县级领导、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局属单位负责人,局办公室、组织人事、机关纪委及离退休人员代表列席会议。

舒建军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主动接受巡察监督作为落实“两个维护”的行动自觉,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学深悟透巡视巡察的根本目的、主要任务、价值取向、监督标准,深刻领悟政治巡察的核心要义。要切实强化责任担当,把支持和配合巡察工作作为统筹住建局工作的重中之重,服从巡察安排,遵守巡察纪律,全力支持配合市委巡察工作,全体干部职工要消除顾虑、客观反映真实情况,局党委要积极做好各项配合工作、保障巡察任务有序推进,同时要主动担责,抓好问题整改。

舒建军要求,要严明巡察纪律,把守规矩作为衡量巡察任务圆满完成的一项硬指标;要准确、全面提供文件、资料、数据,积极配合巡察组工作,对巡察中发现阻挠、破坏巡察工作的,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移送至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如有发现巡察工作人员违反巡察纪律的,可向市委、市纪委监委反映。

刘宁代表局党委作表态发言。他表示,全局坚决拥护、服从市委巡察工作部署,诚恳接受巡察组全方位监督检视。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巡察“回头看”重要意义,全员主动配合巡察监督;二要压实层级责任,成立专项联络组,形成闭环保障机制,确保巡察交办事项随叫随到、日清日结;三要恪守实事求是原则,完整真实提供全部档案资料,如实反映问题,对弄虚作假行为严肃追责;四要抓实整改长效治理,对巡察问题全盘认领、销号管理,围绕住建重点领域排查廉政风险,把整改成果转化为城市建设、住房保障、行业监管提质增效的实际成效,以扎实工作向市委和巡察组交出满意答卷。

市委第二巡察组于2026年7月28日起至2026年9月4日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工作,巡察期间设置意见箱在观山湖区会展城会展SOHO区G座、南明区新华路23号新华大厦、贵阳市云岩区河西路1号国贸置业大厦29楼、南明区万东桥房地产交易大厦、云岩区中华中路178号(燃气大厦)、观山湖区新世界社区服务中心龙滩坝路1号腾翔迈德国际B2栋等6处,开通举报电话:13984182561,邮政信箱:贵州省贵阳市A277号邮政信箱收,邮政编码:550000;巡察组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巡察组统一受理信访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4日。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领导班子成员和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以及职务违法犯罪等方面问题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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