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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贵阳市土地储备中心金阳新区分中心在原金西监狱家属区地块规划范围内实施中铁逸都国际项目建设,于2007年取得拆许字(2007)第70号《房屋拆迁许可证》,批准在该地块范围内实施房屋拆迁工作。后因机构改革,原贵阳市土地储备中心金阳新区分中心的相关权利义务由观山湖区征收安置中心承继。根据观山湖区征收安置中心提供的《关于对2007年第70号〈房屋拆迁许可证〉注销的请示》中对拆迁情况的说明,并经核实,该拆迁许可证已于2016年5月过期,原拆迁人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被许可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但是,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1年第305号)第九条第二款“需要延长拆迁期限的,拆迁人应当在拆迁期限届满15日前,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延期拆迁申请;……”之规定按时申请延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一)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之规定,决定注销原贵阳市土地储备中心金阳新区分中心取得的拆许字(2007)第70号《房屋拆迁许可证》。自注销公告之日起,原拆迁项目予以终止。
特此公告
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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