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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筑建通〔2024〕264号 | 发布机构: | |
成文时间: | 2024-11-14 | 发布时间: | 2024-11-14 15:55 |
文件有效性: | 是 |
各相关单位、注册人员: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的《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行为专项治理的通知》(建办市函〔2024〕283号)及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的《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建建通〔2024〕90号)(见附件1)文件要求,我市正在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行为专项治理工作。为进一步遏制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注册执业资格违规“挂证”反弹,进一步巩固“挂证”整治成效,更好维护建筑市场秩序,请注册地为贵阳市的相关企业和注册人员于2024年11月25日前完成以下工作:
一、请确保注册执业单位、社保缴费单位、公积金缴存单位等信息与实际工作单位一致。
二、对社保缴费单位、公积金缴费单位不一致的,应及时整改并将社保、公积金整改资料(见附件2)交至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应处室。
三、对无法纠正的“挂证”行为,应立即申请权限机关进行注销。
四、涉及《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见附件3)中明确的“六类情形”的单位和注册人员,应提供相关印证资料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应处室予以核实。
五、对逾期未整改的企业,我局将开展承建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重点抽查,依法依规动态核查其资质条件。
六、对违规“挂证”人员依法依规撤销其注册许可,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对公职人员“挂证”的,抄送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及“挂证人员工作单位。
七、对违规的中介服务机构依法严肃查处,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八、相关咨询电话
(一)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
联系地址:贵阳市建筑管理处403室(贵阳市南明区新华路23号);联系电话:0851-85867544。
(二)注册造价工程师
联系地址:贵阳市建筑管理处1406室(贵阳市南明区新华路23号);联系电话:0851-85840452。
(三)注册勘察设计工程师、注册建筑师
联系地址: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勘察设计管理处1404室(贵阳市观山湖区中天会展城SOHO办公区G栋);联系电话0851-85845121。
附件:
1.《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建建通〔2024〕90号)
3.《住建部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号)
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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